国家安监总局李兆前副局长在全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5-02-25 09:20:18 人气:0
国家安监总局李兆前副局长在全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总局批准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前栋梁局长专门听取了汇报,并作了重要指示。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4年的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安排部署2015年重点工作。
今年1月6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指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分析面临的形势,部署当前和2015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会上,马凯副总理作了重要讲话,他在分析当前安全生产所面临的严峻形势时指出了当前存在的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其中第四个问题就是劳动保护工作不到位,有的企业完全无视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和有关制度规定,昧着良心赚钱,不仅连基本的劳动保护条件都不保障,还逼迫员工加班加点,而有关部门对职业卫生健康状况缺乏有效监管。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反复性,时刻保持清醒头脑。
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栋梁同志在会上作了关于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情况和2015年工作重点的汇报,充分肯定了加强职业病防治方面所做的工作,包括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执法年活动等情况。在分析当前安全生产所面临的严峻形势时,将“职业健康形势严峻”和“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隐患仍然比较严重”并列作为安全生产所面临的三个突出问题。
1月26日,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栋梁局长又一次肯定了职业健康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再一次强调“职业病危害严重”,特别是“一些企业作业场所粉尘、毒物等危害因素超标,对从业人员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是安全生产所面临的六个突出问题之一。要求在2015年,强化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重点抓好石棉开采与选矿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组织开展陶瓷制造与耐火材料生产粉尘危害调研检测和专项整治。要求千方百计压缩高危行业,减少高危企业,减少高危行业从业人员。
各地区、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领导同志和栋梁局长的指示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不断增强做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贯彻落实两个会议和总局对职业卫生工作所作的安排部署,采取有效管用的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
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2014年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去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政策措施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总局统一部署和要求,突出重点,狠抓落实,通过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共同努力,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一)着力推动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加强监管队伍和能力建设。一是职能划转取得新进展。截至目前,全国32个省级单位全部完成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88%的地市和82%的县区完成职能划转。其中有20个省(区、市)完成了省市县三级职能划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山东、湖北、海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陕西、甘肃、新疆、宁夏)。二是监管力量进一步壮大。目前全系统职业卫生监管人员已接近8000人。一些地区队伍建设力度很大,如重庆在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安监办配备职业卫生监管专职人员;黑龙江鸡西市安监局设置2个科室、9名同志负责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三是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通过法规标准和业务知识培训,特别是经过近几年的监管工作实践,各级监管人员的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去年,全国共举办各级各类监管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班1900余个,培训6.9万人次。河北通过观摩式执法和省市县三级联合执法,基层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明显增强。
(二)加强职业卫生法规标准建设。一是总局研究起草了《高危粉尘作业与高毒作业职业卫生监管条例(草案)》,制定下发了《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要求》等多个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了《焊接烟尘净化器通用技术条件》等7项防尘防毒技术标准。二是部分地区制定了一批地方性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如黑龙江、贵州、沈阳等地制定发布地方性法规18件;北京、上海等地制定发布地方标准48个;江西、宁夏、江苏、山东、四川等地根据本地工作实际,制定了有关职业卫生规范性文件。
(三)强化监督执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是组织开展了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各级安监部门共监督检查企业25.8万家,发现问题和隐患49.2万项,下达执法文书22.2万份,责令当场改正21.8万项,责令限期改正26.4万项,对1.2万余家企业给予警告,罚款5820万元,责令停产整顿1904家,提请关闭1494家。二是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执法检查。各级安监部门共检查机构505家,发现问题1603项,暂停资质126家,责令限期整改57家,取消资质25家。三是强化源头监管。各级安监部门共审核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4303项,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2069项,组织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3264项,办理预评价和竣工备案3035项。四是严查职业病危害事故。各地共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127起,其中,总局指导地方严厉查处了云南新平县高平箱包厂职业中毒事故。五是开展水泥生产和石材加工领域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各级安监部门共检查企业1.6万家,责令停产整顿514家,提请关闭846家。
(四)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一是开展基础建设达标工作。目前全国已有16万余家企业达到基础建设活动要求。北京、吉林等地将基础建设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决。江苏、内蒙古、湖南、重庆等地通过创建示范企业,以点带面,推进工作。中海油、中石化、中国核建、中铝、航天科工等中央企业认真组织开展基础建设活动,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在履行社会责任、保护职工安全健康方面做出了表率。二是探索实施职业卫生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制度。湖北、新疆、内蒙古等地将职业卫生纳入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办法;河北明确了省安委会成员单位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中国铁路总公司出台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统筹规划铁路职业病防治工作;国机集团、中核集团、一汽集团、中国电建、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等企业也制定了相应制度,将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纳入考核奖惩范围。刚才,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介绍了 “六个一体化”的经验,其他四个单位也介绍了非常好的经验,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借鉴。
(五)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支撑和服务机构建设。一是做好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工作。截至目前,全国共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1362家,其中甲级78家,乙级699家,丙级585家,共有专职技术人员2.5万人。二是加强技术服务行业自律管理,开展了职业卫生检测能力比对、专业技术负责人研修等活动,提升了技术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充实职业卫生专家队伍。目前在册的国家级职业卫生专家200名,省级专家2450名,地市级专家4500名,县区级专家3200名。
(六)开展职业卫生宣教培训,营造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有利氛围。一是以“防治职业病、职业要健康”为主题,组织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各地出动宣传人员5.3万人次, 发放宣传材料552万份,深入企业宣传15万次,接受咨询88万人次。二是与全国总工会联合组织开展了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各地和各单位精心组织,踊跃参赛,参赛总人数超过850万。三是采用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总局制作了《白伤之痛》宣传片,重庆编印了《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宣传手册》,天津制作了《预防硫化氢中毒事故警示片》,武汉市制作了《铁肩担道义》警示宣传片。四是积极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总局先后举办了6期职业卫生专职技术人员培训班,培训学员2490名。各地区举办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班9000余个,培训82.7万人。
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和总局党组正确领导的结果,凝聚着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战线全体同志的心血和汗水。在此,我代表总局党组向同志们表示诚挚问候和衷心感谢!
二、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014年,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广大劳动者的期盼相比,还有很大差距。2011年以来,每年报告职业病都在26000例以上;截至2013年底,全国已累计报告职业病833662例,其中尘肺病750300例,占90%。职业病危害涉及行业领域广,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多,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不落实,特别是一些中小微型企业法制意识淡薄,无视职业病防治法规,无视政府监管,无视劳动者权益,以牺牲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来换取经济效益。
同时,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对职业卫生工作认识不到位。一些地方安监部门没有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履行监管职责,只重视突发事故,轻视职业卫生监管。少数安监部门不想管、不敢管、不会管,甚至存在不作为等失职行为。二是监管力量不足。目前,全国仍有12%的地市和18%的县区没有划转职能。部分职能已划转的地区也没有设立专门的职业卫生监管机构、没有配备专职的职业卫生监管人员。而且,相对于我们的监管范围和监管对象,职业卫生监管力量远远不足。今天会上有几个单位介绍了他们人员配备和网格化管理方面的经验,希望各地认真学习借鉴。三是监管能力不强。多数安监部门缺少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必需的装备,一些监管干部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亟需提高。四是职业卫生监管基础还很薄弱。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企业、作业岗位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人员底数不清、情况不明,职业卫生法规标准体系尚不完善,一些技术标准缺乏针对性和适用性。因此,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当前职业卫生监管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立即行动起来,切实把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谋划好、部署好、落实好。
(一)提高认识,增强依法做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栋梁局长强调,要从依法治国的大局高度,充分认识依法治安的重要性。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我们作为专门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全面推进改革和依法治国给我们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增强依法做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依法监管过程中,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企业和职工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我们作为监管者,更要学习宪法法律,熟练掌握职业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开展监管工作,保护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利。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把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解决职业卫生监管的摆位问题,尽快将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安全生产的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健康,是一项神圣而光荣的事业,我们工作开展的早一步、好一点,就会使更多劳动者免遭尘毒侵害、免受病痛折磨、免致家庭不幸。我们每位同志都要有一颗造福劳动者的“菩萨心”,有一颗执政为民的事业心,带着对广大劳动者的深厚感情去开展工作。
(二)因势利导,科学谋划“十三五”期间的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认真学习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分析经济发展“三期叠加”的新常态给职业卫生工作带来的新情况、新挑战,认清党和政府更加重视职业卫生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等有利契机,抓住经济转型、产业升级带来的机遇,从淘汰落后产能、推广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危害的工艺技术、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推动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等方面,谋划好未来一个时期的工作。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及地方职业病防治规划的执行情况,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开展细致的调查研究,制定好职业病危害治理“十三五”规划。特别是要将职业病危害治理技术攻关、小微企业职业病危害治理帮扶、职业卫生监管能力建设等重大项目或工程,纳入安全生产整体规划,争取配套资金和政策支持,力争在“十三五”期间,职业病危害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三)积极探索,推进职业卫生监管体制机制创新。要按照栋梁同志提出的 “两翼齐飞、双轮驱动”的要求,一方面抓依法治安,用法律的手段来推进职业卫生工作,另一方面必须用改革的手段来推进职业卫生监管体制改革,促进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要积极探索在依法治安、全面深化改革的形势下创新职业卫生监管体制机制,用好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解决疑难问题,开展联合执法,形成职业卫生监管合力。要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等方式,有效推动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改进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工作,既要简化工作程序,又要确保职业卫生准入门槛不降低、职业卫生监管力度不放松。要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人群,探索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
(四) 强基固本,加强职业卫生监管能力建设。要从依法治国的大局高度,围绕总局依法治安的各项工作部署,积极推进职业卫生监管机构、队伍以及法规建设,逐步提高职业卫生监管能力。一是要尽快理顺职业卫生监管体制。 2015年底前,各地区必须全部完成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并设立专门的职业卫生监管机构,这是一条“死命令”、“硬杠杠”。总局将及时跟踪督促,定期公布各地工作进度排名,表彰先进,激励后进。二是要完善职业卫生监管队伍。各地区要按照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基础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结合本地区的安全生产状况以及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数量,合理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逐步提高职业卫生监管人员比例。三是要提高执法能力。要加强执法技术装备的配备,要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机构和专家的作用,要通过以管代训、上级带下级等方式加强执法实务培训,提高职业卫生监管执法业务培训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四是注重执法实效。职业卫生监管人员要有“婆婆嘴”、“菩萨心”、“霹雳手”。要经常不断地向企业、向劳动者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要深入基层、直奔现场,帮助企业查隐患、解难题;要敢于担当、严格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要敢于亮剑,敢于处罚。五是强化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前几天总局党组专门召开了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大家一定要抓好落实,要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总局党组“四个零”要求,发扬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的优良作风,把职业卫生监管队伍建设成一支作风过硬、能打硬仗的队伍,一支忠于职守、尽职尽责、无怨无悔,为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健康勇于奉献的队伍。
三、切实做好2015年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之年,也是实施《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的收官之年。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党组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以“落实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为主线,以专项治理、基础建设、监督执法、源头预防为抓手,以技术支撑、法规标准、宣传教育、信息平台为保障,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推动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要按照“整治一个行业、淘汰一批落后产能、推动一批企业科技进步、制定一套先进适用技术标准”的总体要求,继续深化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一要打好石棉粉尘危害专项治理攻坚战。目前,许多石棉开采特别是选矿企业,生产力水平低下,厂房简陋、设备陈旧、工艺落后,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不落实,作业场所缺少必要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不为劳动者提供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不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体检,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超标严重,对从业人员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个别地区甚至还存在非法开采、私挖乱采等问题。有关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全国39个石棉矿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停工停产,经过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取缔。二要继续巩固和深化水泥生产和石材加工两个行业的粉尘治理成果。重点推进水泥生产企业包装和装车两个环节的技术升级改造,实现自动化生产。总局将加强与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的衔接,尽快修订相关国家标准。要继续推进石材加工企业集约化、园区化管理,提升石材加工企业的机械化水平,全部淘汰干法作业。三要组织开展陶瓷制造与耐火材料生产粉尘危害调研检测,研究制定整治方案,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四要因地制宜扩大治理范围,各地区要在总局确定的重点治理行业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再选择1-2个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进行治理。
(二)继续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要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长效机制,从责任体系、规章制度、管理机构、前期预防、工作场所管理、防护设施、个体防护、教育培训、健康监护、应急管理等10个方面,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要培育一批先进典型,特别是树立一批中小微型企业先进典型,利用典型引领推动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开展,确保所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全部达标。要注重强化“三个结合”,坚持做到基础建设活动与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相结合、与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专项治理相结合、与监督执法工作相结合,以目标考核促进地方政府重视和推动基础建设工作,以专项治理和监督执法推动企业主动落实基础建设活动要求。今年总局已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与作业岗位告知卡设置率、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与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等指标,纳入安全生产考核体系,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以考核体系建设推进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三)严格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要按照依法治安和重监管、严执法、抓典型、用重典的工作要求,不断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要进一步扩大监督检查覆盖面,2015年各地检查企业数量同比增加10%以上,各省级安监部门要编制年度执法计划,分解和落实执法任务。要强化专项执法,根据专项治理情况确定专项监督执法的重点、范围和对象。要强化重点执法,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重点对职能划转缓慢的地区和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开展暗查暗访,加大曝光和处罚的力度。要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对重大隐患和问题、典型违法违规企业要敢于公开曝光,强化震慑和警示作用。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运用诚信体系、金融信贷、财政政策、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等手段强化对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建立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以事故教训推动职业卫生工作。
中央企业是各行业的排头兵,要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勇担社会责任,争当行业表率。总局将加强和改进对中央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各地要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对驻地中央企业的职业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中央企业及下属企业应自觉接受监管,并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向安监部门报告职业卫生工作的重要活动、信息和其他有关事项。
(四)健全职业卫生法规标准体系。总局将加大工作力度,推动《高危粉尘作业与高毒作业职业卫生监管条例》尽早发布实施。适时修订《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部门规章。要提高技术标准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制修订一批亟需的职业卫生标准,并做好解读和宣贯工作。各地要针对职业病危害情况和监管工作实际,积极做好地方法规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逐步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职业卫生监管法规标准体系。
(五)加强和改进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要认真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超前谋划,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研究制定好行政审批改革后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措施,进一步规范程序、简化流程、严格时限、高效便民,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行政许可效率。要加强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监管,特别是职业病危害严重项目的施工过程监管,落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责任,控制和减少建设项目施工期职业病危害。要转变职能,突出重点、集中精力,确保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法定义务,对不履行法定义务、“三同时”走过场、甚至欺骗监管部门的建设单位,要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着力强化职业卫生技术支撑和服务能力建设。按照依法依规、程序公正、方法科学、考核公平的要求,认真做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及延续工作。要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技术支撑和服务体系,面向中小微型企业,注重发展和壮大基层技术服务力量。要以“技术服务客观真实性”、技术报告信息公开和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为重点,加强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其中总局至少对10家甲级机构、20家乙级及丙级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各省级安监部门监督检查机构数量不得少于总量的50%。严肃查处技术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完善约谈机制和“黑名单”制度,依法撤销严重违法违规机构的资质。探索建立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相结合的体制,建立技术服务行业自我约束和健康发展良性机制。
(七)积极开展职业卫生宣教培训。要组织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开展职业卫生专家下厂矿会诊、健康咨询、警示教育等多种活动,形成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的强大声势。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站及微博、微信、微门户等新闻媒体的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浓厚氛围。要做好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切实抓好职业卫生监管执法业务培训,提升监管人员业务能力。指导和规范企业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特别要指导做好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以及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岗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八)努力加强职业卫生监管信息化建设。各地区要切实做好全国工矿商贸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克服困难、采取有效措施,务必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任务。要确保调查摸底数据真实可靠,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委托统计部门的调查总队抽样验证。要将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等工作内容纳入到“金安工程”,纳入到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系统,纳入到整个社会的信息化监管系统。
同志们,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做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责无旁贷、时不我待。我们要牢记职责使命,振奋精神,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努力开创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新局面,为保护广大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