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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报警装置的要求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5-09-24 15:15:06 人气:0

    对于监测报警装置的设置要求,《GBZ 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其配置要求如下:
    一、在生产中可能突然逸出大量有害物质或易造成急性中毒或易燃易爆的化学物质的室内作业场所,应设置与事故排风系统相连锁的泄漏报警装置。
    二、应结合生产工艺和毒物特性,在有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的工作场所,根据自动报警装置技术发展水平设计自动报警或检测装置。
    三、检测报警点应根据《GBZ/T223-2009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的要求,设在存在、生产或使用有毒气体的工作地点,包括可能释放高毒、剧毒气体的作业场所,可能大量释放或容易聚集的其他有毒气体的工作地点也应设置检测报警点。
    四、应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工作地点,宜采用固定式,当不具备设置固定式的条件时,应配置便携式检测报警仪。
    五、毒物报警值应根据有毒气体毒性和现场实际情况至少设警报值和高报值。预报值为MAC或PC-STEL的1/2,无PC-STEL的化学物质,预报值可设在相应超限倍数值的1/2;警报值为MAC或PC-STEL,无PC-STEL的化学物质,警报值可设在相应超限倍数值;高报值应综合考虑有毒气体毒性、作业人员情况、事故后果、工艺设备等各种因素后设定。
    有毒气体监测报警装置选用、管理和维护,以及监测报警值的设定原则与方法等要求,详见《GBZ/T223-2009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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