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性毒物对健康的影响-第四部分影响毒物对人体作用的因素
发布时间:2015-12-29 13:18:19 人气:0
生产性毒物对健康的影响
第四部分影响毒物对人体作用的因素
生产性毒物作用于机体,并非均引起职业中毒。毒物对机体的毒作用受多种因素的影响。
一、毒物的特性
毒物以粉尘、烟尘、雾、蒸汽或气体的形态散布于工作场所空气中,主要经呼吸道和皮肤进入人体内。其危害程度与毒物的挥发性、溶解性和固态物的颗粒大小等因素有关。毒物污染皮肤后,按其理化特性,有的引起腐蚀或刺激作用,有的引起过敏性反应;有些脂溶性毒物对局部皮肤虽无明显损害,但可经皮肤吸收,引起全身中毒。毒物的理化特性和作用部位与发生职业中毒密切相关,例如汽油和二硫化碳有显著的脂溶性,对神经组织就有密切的亲和作用,因此首先损伤神经系统。
二、毒物作用条件
(一)剂量、浓度和接触时间。不论毒物的毒性大小如何,都必须在体内达到一定量才会引起中毒。空气中毒物浓度高,接触时间长,若防护措施不力,则进入人体内的量大,容易发生中毒。因此降低空气中毒物的浓度,缩短接触时间,减少毒物进入体内的量是预防职业中毒的重要环节。
(二)毒物的联合作用。在生产环境中常有几种毒物同时存在,并作用于人体。其表现可为独立、相加、协同和拮抗作用。而相加和协同作用是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时应主要考虑的作用。
(三)生产环境和劳动强度。环境中的温度、湿度可影响毒物对机体的毒作用。在高温环境下毒物的毒性作用一般较常温高。高温环境还使毒物的挥发增加,机体呼吸、循环加快,出汗增多等,均有利于毒物的吸收;体力劳动强度大时,毒物吸收多,机体耗氧量也增多,对毒物的毒作用更为敏感。
三、机体因素
人体对有害因素的防御能力是多方面的。人体进入的毒物,通过解毒和排毒过程,以消除其毒作用。有些毒物可被体内的酶转化,经过水解、氧化、还原和结合等方式,大多成为低毒或无毒物而排泄。也有些先经过转化使其毒性增加,然后再继续解毒而排出。如果接触工人先天性缺乏某些代谢酶或者由于代谢酶多态性的差异,就会形成对某些毒物的易感性。如果肝脏功能有损害,这种解毒过程就要受到阻碍;肾功能不全者,影响毒物排泄,使患有某些疾病的工人,不但原有疾病加剧,还可能发生职业中毒。
四、个体易感性
人体对毒物毒性作用的敏感性存在较大的个体差异,即使在同一接触条件下,不同个体所出现的反应可相差很大。造成这种差异的个体因素很多,如年龄、性别、健康状况、生理状况、营养、内分泌功能、免疫状态及个体遗传特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