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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培训及使用

发布时间:2016-09-02 10:14:25 人气:0

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培训及使用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工作场所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种类及危害程度、劳动环境条件、劳动防护用品有效使用时间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见附件4)。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制定采购计划,购买符合标准的合格产品。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查验并保存劳动防护用品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确保已采购劳动防护用品的存储条件,并保证其在有效期内。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配备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作好登记(见附件5)。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等专业知识的培训。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督促劳动者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前,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确保外观完好、部件齐全、功能正常。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劳动者正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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