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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物品管理的安全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7-07-07 15:36:37 人气:0

      (1)放射性物品装卸与搬运。装卸车前应先行通风,装卸时尽量使用机械作业,严禁肩扛、背负、撞击、翻滚。堆码不宜过高,应将辐射水平低的放射性包装件放在辐射水平高的包装件周围。皮肤有伤口、孕妇、哺乳妇女和有放射性工作禁忌证(如白血球低于标准浓度等)者,不能参加有关放射性 货物的作业。
      (2)放射性物品存放和保管。存放放射性货物的仓库(或专用货位)应通风良好、干燥、地面平坦。仓库应有专人管理,放射性包装件必须按规定码放。
      (3)放射性物品撒漏处理方法。运输中发生货包破裂,内容物撒漏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由安全防护人员测量并划出安全区域,悬挂明显标志。当人体受污染时,应在防护人员指导下,迅速进行去污。若人员受到过量照射时,应立即送医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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