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出具职业病诊断所需的职业史证明
发布时间:2019-06-03 13:39:44 人气:0
所谓的职业史,是指按时间先后顺序列出的全部职业经历。
主要是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业经历,内容包括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起止时间、工种、岗位、操作过程、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实际接触时间、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等情况。
用人单位在出具职业史时需要注意:
1.应将工人在本单位的职业经历,包括换部门、换岗的情况,按照起、止年月逐一列出,并查阅工人档案尽量补充完整既往工作单位的职业经历;
2.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应根据工人的实际接害情况,使用规范术语,可参考职业病危害检测或评价报告;
3.工种岗位名称应与检测报告中的工种岗位一致,不一致的应作说明;
4.如果起因是职业活动中发生了事故或意外伤害等情况,需要对整个事件经过做详细说明;
5.用人单位出具的职业史证明需劳动者签字确认没有分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