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GBZ?2.1?-2007相比,本次修订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的技术性修改包括: 2、增加职业接触、不良健康效应、临界不良健康效应、峰接触浓度、接触水平、职业接触限值比值与混合接触比值、行动水平、生物监测、生物接触限值共9个与职业接触限值相关的概念或定义; 删除原标准中的工作场所、工作地点、总粉尘、呼吸性粉尘及空气动力学直径5个概念和术语;引进峰接触浓度概念并替代超限倍数; 3、汇总增加了近年来年研制、修订的28种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 4、调整8种化学物质的中文或英文名称、8种物质的CAS号,增加2种物质的CAS号; 5、增加16种物质的致敏标识、4种物质的皮肤标识和14种物质的致癌标识,调整7种物质的致癌标识; 7、明确列出制定职业接触限值时依据的不良健康效应; 8、增加了生物监测指标和职业接触生物限值,汇总15项已发布职业接触生物限值标准、增加了近年来审定通过的13项职业接触生物限值; 10、增加了工作场所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控制原则、职业接触等级分类控制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