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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机构存在的生物性性危害因素及其防护要求

发布时间:2021-11-22 11:57:56 人气:0

医疗卫生机构主要的生物性危害因素包括病原微生物(如 SARS 冠状病毒、新冠病毒、HIV 病毒等)、细菌、真菌和寄生虫等。 常见工作岗位包括感染性疾病科、急诊科、手术室、重症监护病房等。

1. 管理措施

(1)建立职业暴露上报制度,对已知和未知生物性有害因 素职业暴露进行风险评估,按照相应职业暴露处理规范进行处理 和上报。

(2)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和传染病报告制度,及时发现 传染病患者及疑似患者,尽早采取隔离措施。

(3)建立标准化操作程序,详细说明每类个人防护用品选 择原则和正确佩戴方式,减少职业危害暴露。

(4)开展医务人员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培训,包括个人防护 用品的穿戴、去污和脱摘等。

2. 个人防护

1医务人员应及时科学评估工作环境和医疗操作中可能 存在的职业健康风险,根据疾病的传播途径和暴露风险采取相应 预防控制措施。选择个人防护用品应按照个人防护用品选择原则,并考虑适合性、密合性、舒适性等因素。穿戴和脱摘个人防护用 品严格按照标准化操作规程进行,并做好穿脱后的检查工作。

2基本防护。普通门(急)诊、普通住院病区、普通手 术室、普通技诊科室等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外 科口罩、一次性工作帽,必要时加戴一次性乳胶手套或丁腈手套。 其他岗位的医务人员按下列要求执行。

3一级防护。适用于门诊预检分诊、急诊救治、口腔门 诊、眼科门诊、耳鼻喉门诊、内镜检查等医务人员,对甲类或按 甲类管理传染病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医务人 员。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 面屏、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防渗隔离衣、一次性乳胶手套或丁 腈手套。

4二级防护。适用于发热门诊、收治甲类或按甲类管理 传染病患者(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隔离病区、ICU、影像检查、 实验室核酸检测、疑似及确诊患者转运、为疑似或确诊患者手术 等医务人员,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的医务人 员,为经空气传播疾病的患者近距离操作的医务人员。个人防护 用品包括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防渗隔离衣或防护服、工作鞋、 洗手衣、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乳胶手套或丁腈手套、护目镜或 防护面屏、鞋套等,必要时在防护服外加穿防渗隔离衣或加戴防 护面罩。

5三级防护。适用于为甲类或按甲类管理传染病患者(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实施气管切开和气管插管、核酸检测、解剖 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尸体的医务人员。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医用 防护口罩、防护服、工作鞋、洗手衣、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乳 胶手套或丁腈手套、护目镜、防护面罩、一次性防渗隔离衣、长 筒鞋套(防护服有鞋套除外)。有条件的尽量使用加正压头套或全 面防护型呼吸防护器。

6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除应遵循《医务人员手卫生规 范》(WS/T313)外,一旦可疑接触了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 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后应当立即洗手或手消毒。

7)锐器伤防护。 1)进行侵入性操作时,保证足够的光线,尽量减少创口出 血。 2)被污染的锐器应废弃至密闭、防刺破和防泄漏的容器中。 3)存放污染锐器的容器应尽可能放在靠近工作场所的醒目 位置,以方便安全使用;使用时应竖放,定期更换,不容许存放 过满。 4)存放污染锐器的容器移出使用区或更换时,应先盖好容 器,防止在处理、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发生内容物的溢出和外露。 5)不能徒手打开、清空或清洗重复性使用的容器,避免操 作时引起操作者皮肤损伤。 6)禁止用手在人与人之间直接传递锐器;禁止用手直接拿 取被污染的锐利器具;禁止直接把手伸入容器中存放和处理被污染的重复性使用的锐器。 7)禁止用手弯曲或弄直被污染的针具,禁止双手回套针帽, 禁止用手分离使用过的针具和针管,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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