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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防护装配判废和更换的条件

发布时间:2022-08-29 12:23:48 人气:0

体防护装备又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从业人员为防卸物理、化学、生物等外界因素伤害所穿戴、配备和使用的护品的总称。包括安全帽、耳塞、自叫过滤式防毒面具、防静电服、安全带等。GB 3980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中规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用人单位应给予判废和更换新品:

1. 个体防护装备经检验或检查被 判定为不合格;

2. 个体防护装备超过有效期;

3. 个体防护装备功能已经失效;

4. 个体防护装备的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其他判废或更换条件。

被判废或更换后的个体防护装备不得再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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