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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分类

发布时间:2023-03-14 09:38:49 人气:0

   放射源是指除研究堆和动力堆核燃料循环范畴的材料以外,永久密封在容器中或者有严密包层并呈固态的放射性材料,如工业料位计使用的铯-137、探伤机使用的铱-192及医院伽马刀使用的钴-60等。

国际原子能机构根据放射源对人体可能的伤害程度,将放射源分为5类:

Ⅰ类放射源属极危险源。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分种到1小时就可致人死亡。

Ⅱ类放射源属高危险源。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小时至几天可以致人死亡。

Ⅲ类放射源属中危险源。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小时就可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接触几天至几周也可致人死亡。

上述三类放射源为危险放射源。

Ⅳ类放射源属低危险源。基本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但对长时间、近距离接触这些放射源的人可能造成可恢复的临时性损伤。

Ⅴ类放射源属极低危险源。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在我国被盗或失控的放射源多数属于Ⅳ类放射源或Ⅴ类放射源。

根据射线装置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从高到低将射线装置分为Ⅰ类、Ⅱ类、Ⅲ类。按照使用用途分医用射线装置和非医用射线装置。
(一)Ⅰ类为高危险射线装置,事故时可以使短时间受照射人员产生严重放射损伤,甚至死亡,或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二)Ⅱ类为中危险射线装置,事故时可以使受照人员产生较严重放射损伤,大剂量照射甚至导致死亡;
(三)Ⅲ类为低危险射线装置,事故时一般不会造成受照人员的放射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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