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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本的采集、保存和运送

发布时间:2014-11-30 13:33:06 人气:0

一、标本的采集
    采集患者及未发病正常对照的标本,包括:患者发病三日内的粪便标本(每份标本1-5ml);患者的呕吐物(每份1-5ml);同一患者的急性期和恢复期(发病2周以上)血清标本(每份2ml);患者的唾液标本(每份1ml)。同时采集疫区与患者年龄性别分布相似,相同数量的正常人群的相应标本做对照。
    可疑食物采样方法为:将残余食物用灭菌镊子或匙采取,置于灭菌之容器内;如无残余食物,可用消毒棉拭在盛可疑食物的容器内涂擦,然后置于装有少量PBS试管内。体积较大的肉及鱼等,置于灭菌容器内。罐头检样于采取后直接送往检验,如仅剩空盒,可将空盒送验。采样量为固体食物约250g,液体食物约1L。
    二、标本的保存和运送
    1.标本在检测前可以贮存于2~8℃,但最多不能超过3天,长期贮存应在-20℃或以下。
    2.标本的运送要用冰盒包装,运至目的地后要及时送到-20℃冰箱保存。
    3.病毒性胃肠炎暴发疫情主要对粪便标本和呕吐物标本进行检测,对于检出的阳性毒株要并同血清标本、唾液标本和相关资料一起送至中国疾控中心病毒病所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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